国家药监局公布72个重点实验室名单(第二批)
来源: | 作者:百康医疗器械网 | 发布时间: 2021-07-14 | 37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我们广泛接种的疫苗对“德尔塔”变种病毒依然是有效的。特别是从广州疫情的防控经验中也可以看到,完成全程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即使发生了感染,发生重症的风险相比较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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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、内蒙古自治区、辽宁省、吉林省、黑龙江省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福建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广东省、广西自治区、海南省、四川省、西藏自治区、陕西省、青海省、新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:

为加快推进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建设,满足我国药品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创新发展和监管科学战略需求,国家药监局组织完成了第二批重点实验室的评审工作,现认定并发布《国家药监局第二批重点实验室名单》。请各重点实验室主管部门和各依托单位按照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(国药监科外〔201956号)及相关文件要求,认真做好组织运行和管理保障工作,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,更好地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国家药监局第二批重点实验室名单

国家药监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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